第一章导师任职资格条件
按照《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》(安工大〔2021〕117号)中对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,结合我院学位点实际情况,制定2022年度导师任职资格条件如下。
一、政治素质过硬,模范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,立德树人,爱岗敬业,治学严谨,作风正派,为人师表,恪守学术道德规范。
二、申请任职资格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,年龄应不超过55周岁。
三、能正常开展工作,担负起实际指导硕士生的职责。
四、由本人支配的学校财务账户中的科研经费在申请当年存量总额4万元以上。
五、近三年(2019年1月1日至今)科研项目、学术成果满足下列(一)中的第1项及2—7中的任一项;或(二)中的任一项
(一)
1、主持四类及以上项目 1项。
2、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《安徽工业大学高水平学术期刊目录》中B档及以上论文3篇。
3、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或译著1部(署名前2名或独立撰写5万字数以上)。
4、作为第一完成人,有相当于省部级及以上单位主持鉴定的科研成果1项。
5、作为第一完成人,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正式颁布的标准1项。
6、获得国家级奖(排名前8位)。
7、获得省部级奖(一等奖排名第3位,二等奖排名第2位,三等奖排名第1位)。
(二)
1、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《安徽工业大学高水平学术期刊目录》中A档论文1篇或B-top档论文2篇。
2、主持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。
3、获得国家级奖(排名前5位)或省部级奖(一等奖排名前2位,二等奖排名第1位)。
第二章 导师任职资格审核程序
一、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相应类别的简况表。学院党委对申请人进行政治和师德师风把关。
二、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进行初审。初审以会议形式进行,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开会。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,获得超过全体成员二分之一同意者为通过。通过者在学院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。
三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初审通过的导师名单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者在校内公示,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导师任职资格。
第三章 附则
一、本办法适用于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认定,学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
二、本办法由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,与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相关的其他要求见《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》(安工大〔2021〕117号)。
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2年4月24日